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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党群工作部      点击:  次       时间:2015-05-21 09:32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集团公司将认真贯彻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抓手,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统筹安排,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与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中开展“一岗双责”工作,请各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党员代表对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

               (二)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份内事情,认真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实际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企、依规治企,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成征求意见会、分析问题会、沟通思想会、明确方向会,大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使严格的党内生活成为习惯、成为自觉、成为责任、成为一种新常态。

               (三)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知晓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公司法》和党管干部原则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提升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着眼点,丰富廉政教育形式,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以中层管理人员为重点,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学习《党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结合“三基”建设工作,开展各类培训班、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知识测试等活动,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三基”建设“两年见成效”阶段,要认真安排和组织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和职工的廉洁教育。将党风党纪教育纳入中心组必学内容,开展重点岗位廉政谈话、岗前培训和重点岗位干部交流的力度,增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以强化执纪监督为着力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

               (一)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从业,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和市委15项规定,自觉遵守好维护党章党纪党规,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为内在的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

               (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要求,加强对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的规范使用和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落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坚持有风必纠、有案必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腐败行为易发的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格禁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各种形式的违纪现象,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切入点,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

               (一)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按照《市经委(国资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意见》对公司所承担和协办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分工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流程等环节深入研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措施,推进关口前移,重点从权力设置、制度机制、监督制约等方面完善廉政防控措施,加强对管人、管财、管事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为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提供制度保障。